无公害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

   2017-08-05 IP属地 广东1560
核心提示: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用菌培养基质用水、主料、辅料和覆土用土壤的安全技术要求,以及化学添加剂、杀菌
    范围 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用菌培养基质用水、主料、辅料和覆土用土壤的安全技术要求,以及化学添加剂、杀菌剂、杀虫剂使用的种类和方法。
    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栽培食用菌的栽培基质。
    主料
    组成栽培基质的主要原料,是培养基中占数量比重大的碳素营养物质。如木屑、棉籽壳、作物秸秆等。
    辅料
    栽培基质组成中配量较少、含氮量较高、用来调节培养基质的C/N比的物质。如糠、饼肥、禽畜粪、大豆粉、玉米粉等。
    杀菌剂
    用来杀灭有害微生物或抑制其生长的药剂,包括消毒剂。
    生料
    未经发酵或灭菌的培养基质。
    要求
    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    主料除桉、樟、槐、苦楝等含有害物质树种外的阔叶树木屑;自然堆积六个月以上的针叶树种的木屑;稻草、麦秸、玉米芯、玉米秸、高粱秸、棉籽壳、废棉、棉秸、豆秸、花生秸、花生壳、甘蔗渣等农作物秸秆皮壳;糠醛渣、酒糟、醋箱。要求新鲜、洁净、干燥、无虫、无霉、无异味。
    辅料麦麸、米糠、饼肥(粕)、玉米粉、大豆粉、禽畜粪等要求新鲜、洁净、干燥、无虫、无霉、无异味。
    覆土材料泥炭土、草炭土。
    土壤符合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规定。
    栽培基质处理食用菌的栽培基质,经灭菌处理的,灭菌后的基质需达到无菌状态;不允许加入农药。
    化学添加剂种类使用方法与用量
    尿素补充氮源营养,0.1%~0.2%,均匀拌入培基质中
    硫酸铵补充氮源营养,0.1%~0.2%,均匀拌入培基质中
    碳酸氢铵补充氮源营养,0.2%~0.5%,均匀拌入培基质中
    氰氨化钙(石灰氮)补充氮源和钙素,0.2%~0.5%,均匀拌入培基质中
    磷酸二氢钾补充磷和钾,0.05%~0.2%,均匀拌入培基质中
    磷酸氢二钾补充磷和钾,用量为0.05%~0.2%,均匀拌入培基质中
    石灰补充钙素,并有抑菌作用,1%~5%,均匀拌入培基质中
    石膏补充钙和硫,1%~2%,均匀拌入培基质中
    碳酸钙补充钙,0.05%~1%,均匀拌入培养基质中
    不允许使用的化学药剂
    1.高毒农药
    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》,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,食用菌作为蔬菜的一类也应完全参照执行,不得在培养基质中加入高毒农药有三九一一、苏化203、一六O五、甲基一六O五、一O五九、杀螟威、久效磷、磷胺、甲胺磷、异丙磷、三硫磷、氧化乐果、磷化锌、磷化铝、氛化物、呋喃丹、氟乙酰胺、砒霜、杀虫眯、西力生、赛力散、溃疡净、氯化苦、五氯酚钠、二氯溴丙烷、四O一等。
    2.混合型基质添加剂
    含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或成分不清的混合型基质添加剂。
    3.植物生长调节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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